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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不是能继承

时间:2023-08-30 12:43:52    来源:法务网

一、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能继承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该权利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资料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

1.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

2.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3.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互。

4.入股,是指将农地量化股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一种流转方式。

5.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有偿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6.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承包方为了确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相应担保。

三、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根据土地用途确定的: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行、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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